欢迎进入中国膜工业协会膜系统运行与维护分会网站,我们会精心为您提供服务!
站内搜索​
   
系统推进重要生态空间闭环监管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丨《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系列解读④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6-10-14 | 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监管作出重要部署,通过深化遥感监测、加强问题监督、健全监管机制、深化执法协作、强化成效评估、完善政策制度等举措,着力提升重要生态空间监管质效,为“十五五”时期重要生态空间监管提供了重要指引。

深刻把握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形势

战略地位更加凸显。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所在。我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超过30%,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正加快完善,重要生态空间在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已成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

监管制度日益健全。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优先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域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并监督执法”,从法律层面确立了重要生态空间监管的基本制度安排。新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分类分级管理、分区管控、生态修复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制度体系。

闭环监管基本形成。“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建立健全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机制,逐步规范问题线索发现交办、实地核实、会商诊断、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及调度督导等关键环节,明确时限要求,压实地方责任,完善协同监管格局,基本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为“十五五”时期重要生态空间常态化、精细化监管打下良好基础。

监管成效不断显现。自“十三五”时期“绿盾”行动启动以来,监管对象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逐步扩大到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其他自然保护地,再拓展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经过连续十年整治,人为破坏生态环境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公众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十四五”收官之时,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基本实现动态清零,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质量持续改善。

监管需求日益提高。当前重要生态空间监管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存量问题与增量问题交织叠加。一方面,重要生态空间内仍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存量化解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新问题的形态更多、发生方式更隐蔽,判定更加复杂。传统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常态化监管需要,亟待向精细化转变。

系统推进全链条闭环监管各项任务

“十五五”时期,《规划》部署了深化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遥感监测、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监督、健全生态环境问题监管机制等重点任务,以问题线索为主线,持续组织开展“绿盾”行动,不断完善闭环监管机制。

遥感监测“早发现”。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遥感监测工作以月度快速监测、双月央地协同监测、年度全覆盖监测3条监管业务线为基础,按照分级分类、央地协同的人为活动遥感监测机制,国家层面聚焦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及问题多发、重大工程、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区域开展快速监测;国家指导地方协同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定期监测,并兜底开展一次年度全覆盖监测。鼓励地方自主开展地方级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监测。

迅速核实“早处置”。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常态化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后,通过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推送地方进行核实。地方在核实过程中,要认真查清问题真实情况,实事求是填报相关信息。问题线索上报要注重时效,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紧核实、及时上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防止少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同时做好举一反三,推动同类型问题摸排整治。

拉条挂账“促整改”。国家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问题核实情况“即收即审”,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坚持统一标准和原则,对问题线索的核实准确性、手续合法合规性、整改方案合理性进行重点审核,及时反馈审核意见。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动态更新整改进展。紧盯突出问题,加强重点督办,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与生态修复。

现场检查“回头看”。视情况组织开展视频会商、现场调研、巡查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积极探索视频会商非现场监管模式,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多部门共同参与,远程核查、即时会商、共同研判,提高监管质效,持续为基层减负;坚持推进“四不两直”调研,深入一线摸清问题整改真实情况;加强联合巡查检查,会同自然资源、林草等有关部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同向攻坚。

深化多方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工作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部内协同、部门协同、央地协同,凝聚监管合力,推动闭环监管常态长效。

加强部内协同。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将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及时与部内相关司局、区域督察局和流域海域局共享,强化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破坏事件判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的业务协同,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

加强部门协同。持续发挥“绿盾”品牌效应,与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旅、中国海警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推送问题线索及整改情况,协同推进问题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与国家林草局的执法协作制度,健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推动执法司法贯通,让生态破坏行为依法受到追究。

加强央地协同。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升遥感解译、线索筛选、实地核查能力,推动“卫片影像—线索清单—问题台账”高效转化。分片区开展“一对一”督导帮扶,指导地方分析问题整改工作进展,多渠道、全方位强化常态化监管与跟踪帮扶。针对疑难问题开展联合会商,督导地方补充完善佐证材料;鼓励引导地方主动发现、及时上报问题,支持各地完善辖区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强化制度技术保障和评估结果应用

《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要制定新时期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文件、优化升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推进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为闭环监管提供坚实支撑,实现闭环监管常态长效。

健全制度保障。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办法及问题排查、整改销号、台账管理等配套监管政策制度制修订工作,与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新要求做好衔接,防止制度之间“脱节打架”,把依法、科学、精准监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协同自然资源部,配套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管控规则,夯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基础。

强化数智支撑。优化升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持续积累遥感影像、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样本库,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升级智能识别模型,提升遥感影像和图斑变化智能甄别准确性,从源头压减无效线索。研发视频会商、现场影像定位采集等功能,改善问题线索推送、核实上报、整改审核、视频会商等流程,提高数智化监管水平。

客观评估成效。持续深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总结分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经验与不足。启动国家公园和自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推动评估工作向智能化、精细化转变,为日常监管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推动评估结果与监管重点区域动态调整、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等工作衔接,实现以评促管、以评促改。

“十五五”时期,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将以《规划》为指引,依法依规全面履职尽责,以闭环监管为抓手,统筹做好遥感监测、核实处置、整改销号、成效评估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制度、提升能力、压实责任,推动重要生态空间监管持续提质增效,切实守牢国家生态安全底线,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分会动态​
  
  
   
分会动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