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板桥广场绿荫浓郁,不少市民正在悠闲纳凉。紧邻广场的小清河,水清岸阔,波光粼粼。
记者看到,在小清河岸边竖立着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入河排污口标识牌,上面显示着排污口类型、位置、编码、执行排放标准及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不远处的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处理后的尾水,每天有约40万立方米从这里排入小清河,成为小清河重要的补给水源。
据了解,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于1995年,当时管理规范、标准还不健全。为规范入河排污口,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照《入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按“行政区信息+单位名称+入河排污口类型”重新进行命名,并按照“水系代码+行政区划代码+顺序代码+入河排污口类型代码+扩展代码”重新编码。
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入河排污口的进一步规范,正是一段时间以来山东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一个缩影。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张可告诉记者:“近年来,山东省切实抓牢抓好入河排污口这个‘牛鼻子’,通过组织台账比武,开展提升攻坚,创新监管机制,持续强化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拧紧污水入河‘阀门’,努力改善河湖水质。山东省将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提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效,指导各市着力解决河湖沿线和群众身边因污水溢流导致的小微水体污染问题,有效管控入河污染排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组织台账比武,夯实监管基础
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记者看到一台台电脑前,来自历城、商河、章丘、莱芜等分局的工作人员,在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市环境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对入河排污口填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水处处长孙宁宁告诉记者:“为提升入河排污口台账填报质量,济南市组织分局集中培训、统一填报,并召开入河排污口信息平台现场修改会,对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编发的系统填报审核4个阶段28条要点,逐条信息对照修改完善,进一步夯实监督管理工作基础。”
入河排污口系统填报台账,是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工作基础。为指导各市进一步提升入河排污口系统台账填报质量,7月31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举办了全省入河排污口系统台账填报质量提升大比武活动(第一轮),主要包括业务培训、理论测试、台账评比三个阶段,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入河排污口管理的人员共26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
在业务培训阶段,山东省邀请技术专家就入河排污口系统平台填报要求、审核要点、现场核查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理论测试阶段,以省级编撰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文件汇编》为基础,组织技术专家科学设置了测试题库,参赛人员使用“线上小程序”限时60分钟答题,帮助基层同志全面掌握了现行入河排污口政策管理和技术文件要求;台账评比阶段,省级根据各市入河排污口数量、类型,从系统平台中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入河排污口,组织技术专家审核了台账填报质量。比武后,省级第一时间召开了线上反馈会,反馈全省理论测试和台账评比结果,分析各市台账填报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精准改进、靶向提升。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南四湖办副主任、一级调研员傅军告诉记者:“此次大比武活动搭建了‘比学赶超’的平台,在全省掀起了一次争相学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知识、全面提升系统台账填报质量的热潮,通过以练促训、以赛促优,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凝聚了干事争先的浓厚氛围,为建立以入河排污口为管理基础的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提供了保障。今后将常态化开展大比武活动,督促各市长效提升台账填报质量。”
开展提升攻坚,巩固整治成效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环境水体的最后关口,也是连接水里和岸上的关键节点。
为指导各市按时保质完成排查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市按照“各市自查、省级核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
行动中,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德州、枣庄、青岛3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了省级核查,创新采取了“座谈交流、重点抽查、交叉观摩、现场教学”的工作模式。在座谈会上,省、市、县三级面对面交流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中的疑点难题;抽查审批档案,帮助基层发现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交叉互查,现场核查3个市的同时带领其余13个市交叉观摩,既学习被核查市排污口整治方面的正面做法,又帮助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正反面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
据了解,此次省级核查,累计核查入河排污口90个,发现并推动解决入河排污口漏查漏报、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68个,通过现场教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
8月4日,山东省印发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了下半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的“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副处长刘婷对记者说:“文件印发后,省级通过卫星遥感解译、无人机航拍、人工巡查、信访网络平台等途径筛选了一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的问题线索,同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部分市开展现场核查,督导各市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效,织密水生态环境监管网络。”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为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平,山东省创新规范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程序,推动入河排污口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办理,并开展小清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精细管控试点,有效管控入河污染排放。
针对入河排污口整治标准过低、销号程序不统一、整治成效不稳固等突出问题,山东省环委办印发《山东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标准,建立“县级核查、市级销号、省级抽查”的销号程序,提出了常态监测、动态管理的监管要求,以“高标准”的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程序,确保“高质量”的整治成效。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是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为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在确保两个行政许可事项法定独立性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程序,在提交接收材料、现场踏勘、评审论证等环节最大程度实现“一次性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为强化小清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精细管控,山东省投资3025万元,由省级牵头组织实施了小清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与精细管控试点,主要覆盖小清河流域5市(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试点结合流域现有水质监测监控点位布设情况,选取重要入河排污口和功能点位补充建设水质监测设备39套、水流量监测设备36套、视频监控设备35套,对34个重要入河排污口升级建设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规范设置监测采样点或检查井,同时配套建设“齐鲁碧水”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开展试点,进一步提升小清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通过对入河排污口水质流量进行实时动态监管,有利于推动入河排污口与受纳水体、涉水污染源的联动管理,为推动流域精细化管理探索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