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PPP,大家能想到的是当年的爆雷事件。雷到一度让各大环保企业都敬而远之,然而最近却成为了香饽饽。至于香到什么程度,看看入场名单有谁你就明白了。从光大水务、首创环保、长江环保集团、北排、碧水源到中建、中南设计总院、中铁等等,大家都曾多次出现在入场名单上。
01 什么是PPP项目?
PPP项目是指以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供给效率为目的,以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为主要特征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该项目模式对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满足建设资金需求有着重要意义,能有效化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较大等问题。
PPP项目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
1、分工合作。PPP项目模式可以理解为政府和企业的合同法律关系,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分工合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和企业间已不仅是平常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是侧重在合同基础上的协商协作关系。
2、分享利益。PPP项目通常有公共属性,具有授予特许经营权的特点,通过严格履行合同,政府能实现合同的公益价值,而民营企业、社会资本也有权依据合同获得相应回报、获得所期许的经济利益。
3、分担风险。双方根据自身优势,在合同中作风险架构的合理配置,实现整体项目的配置最优化、风险最小化。当然,这即要求各参与方在订立合同前,应提前设计好系统的合同方案,预设项目融资、运营等各种风险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避免产生纠纷。
PPP和EPC项目的主要区别是:
1、合同内容不同。PPP往往适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项目本身有较明确的公共属性;EPC则突出专业性,一般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
2、合同目的不同。PPP旨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解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运转和后续管理等问题;EPC则强调专业性,旨在实现设计、施工的无缝对接,按专业性标准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
3、合作期限不同。PPP周期较长,一般最低合作期限是10年,而EPC则没有最低合作期限限制。
02 国央企纷纷带资入场,PPP究竟有何魔力?
10月17日,湖南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开标结果公示,联合体成员: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54474.55万元。
10月11日,湖州莫干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PPP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拟定供应商为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预算金额为14859万元。
8月30日,怀柔污水处理厂和怀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及雨污水干线运维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北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金额94309.97万元。
8月17日,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预中标公告发布,预中标供社会资本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为建安工程费98802.8584万元。
从上面数百亿的PPP项目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家对这件事的态度,并不是来凑热闹,而是带着钱来实干的。这就很好的应对了PPP的雷区,因为PPP很大的雷点在于社会资本方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然而国央企最不差的就是钱了。当然这些国央企也不是傻子,进入这个市场一定是看到了一些信号。
03 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PPP将成为重要抓手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随着《政府投资条例》出台以及PPP等投资项目监管日趋规范,对政府、社会资本等各方参与实施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行业标准和合规要求。
在我国PPP模式发展实践中,国有企业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的合规性问题,近年来一直存在争议。随着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可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的主体的界限趋于清晰。
为切实发挥PPP项目补短板、稳投资作用,2019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2020年2月,财政部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快加强PPP项目入库和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企函〔2020〕1号),鼓励有意愿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及时纳入管理库,提前部署、提前准备、提前开发。
从2014年开始,我国开始大力推广PPP模式,大量的PPP项目经过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阶段后,目前进入了执行阶段,也就意味着我国的PPP项目正在大规模地进入履约阶段,PPP项目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当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时,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必然会寻求法律途径以解决争议。
今年6月9日,水利部发布《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不同类型水利项目的功能属性、投资规模、收益能力、运营管理等特性,加强政策支持和监管服务,实现水利PPP项目更好更快发展。
并且针对水利项目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在合作方式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分类选择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移交-运营-移交(TOT)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在政策上也提供了支持,将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5月30日,人民日报发文,用好PPP,拉动基建稳增长。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应努力用好PPP这一成熟融资模式,更好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从中央到地方纷纷点名PPP,可以看出PPP模式将成为重要抓手,同时也鼓励大家参与到PPP项目里来。但是小编发现好像这些政策并没有吸引到民企,因为民企不得不面对一些现实困境。
04 机会与风险并存的时代,民企何去何从?
对于民企来说,虽然有着一颗积极参加的心,但是不得不考虑一下现实风险。
1)PPP项目自身风险
PPP模式本身属于政策产物,因此也是靠政策吃饭。然而对民企来说,在应对政策变动时明显有弱势。同时,民企对市场价格、市场需求、市场利率和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抵抗力也较弱。最后,民企在参与PPP项目过程中还需要面临项目本身可能带来的风险,比如不合理的工程设计、现场施工问题和不恰当的质量管理等。
2)PPP项目收益风险
在涉及到运营类或使用者付费类的项目时,会面临定价不合理的问题;在PPP项目中,同时也会遇到补贴不明确的问题;在PPP项目中,民企往往承担着与收益不相匹配的风险。
3)PPP项目融资风险
对于民企来说,融资本身就很艰难。因为相比于民企,银行会更愿意把钱放给国央企。同时,民企对于其他融资渠道了解不多,因此不能同时开展多渠道融资。
那么对于想要参与PPP项目的民企来说,怎么才能避免这些风险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规避风险:
首先在选择项目时,要注意项目自身的合法合规性,例如各过程性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立项、后期有无可能存在项目土地无法及时获取的问题等。
其次在选择政府时,需要对意向合作政府的财政能力、履约能力和区域内其他PPP项目的开展情况做一个前期调查。
最后在选择合作伙伴时,要整合多方资源、分散项目风险、方便项目融资。
当然做好以上几点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自己修炼内功,毕竟专业的人才能干专业的事。
结语
无论是国央企还是民企,在对待PPP项目时虽有热情但需保持冷静,因为当年的雷就是一个很好的提醒。同时,在国央企带资进场的时候,民企应该做的是夯实内功,擦亮眼睛找准时机进入赛场。
文章来源: 环保水圈,大成乌鲁木齐办公室,北京陈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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