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中国膜工业协会膜系统运行与维护分会网站,我们会精心为您提供服务!
   
站内搜索
  
财政部: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缓缴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14项!
来源:财政部 | 作者:赵凡 | 发布时间: 2022-10-12 | 60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公告,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包括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14项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会员单位
  
  
   
分会动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