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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村千面,农村污水处理要因地制宜
来源: | 作者:运维分会 | 发布时间: 2025-09-05 | 8 次浏览 | 分享到:

农村美不美,低头先看水。生活污水中的氮、磷等排放到水体中,就是富营养物质,但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却是肥力。因此,各地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应综合考虑片区经济发展条件、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环境质量要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


人口“潮汐性”是目前许多发展旅游业的乡村所面临的共性问题。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三会村为例,村里常住人口仅800多人,但随着乡村旅游和研学活动的兴起,高峰期人口骤增至2300余人,污水排放量猛增。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用“贮水削峰”模式,通过增加调节池容量,使污水在高峰期间临时储存,后续通过延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时间消纳处理,有效解决了人口潮汐式波动情况下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后集中排放不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还可用于农业灌溉、庭院绿化等方面。各地应因地制宜,根据要求选择不同的处理模式进行治理。比如,北京根据人口规模、地理位置、污水排放量等,分类施策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对于人口规模较大、污水量较多的村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站,实现集中收集和处理;对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用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净化槽等方式处理污水。


“三分建、七分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不在“建”,而在于“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能否持续稳定运行,离不开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北京将农村水体纳入河湖水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巡查检查范围,形成了“查、治、管”一体推进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苍溪县落实村(社区)专管、园区共管、庭院自管“三方共管”责任机制,通过县级财政补贴一点、园区利用补助一点、群众投工抵扣一点的“多元筹资”保障机制破解投入难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要求“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各地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要精准识别不同区域的特征和需求,分区分类确定治理模式,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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